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夫妻感情不和有什么影响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夫妻感情不和有什么影响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夫妻户口不在一起有什么影响?
夫妻户口不在一起对两个人没有任何影响,但是孩子上学的时候,要求孩子和父母的户口要在一起,并且和这套房子的产权证要一致,而且要在这套房子里长期居住,这是上学的要求~
平时基本没问题。娃户口随爸,我俩不在一个户口本上。孩子出生早,医院开的出生证明手写的(那时孩子还没取名字)。现在银行办理孩子账户的事情只能爸爸去,因为无法证明母子关系[我想静静]只要是需出具户口本的事,都不能怎么我和孩子是母子
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没有太大的影响,孩子可以随父母任意一方落户口。 但个别城市申请保障房需要家庭全体成员都具有当地户籍。
以深圳市为例
一、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:符合下列全部条件,可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: (1)申请人、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;申请人配偶属现役军人的,可以不受户籍限制;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,视为具有本市户籍;
(2)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;人才安居政策中规定的领军人才、新引进高级人才(2010年5月14日后引进的正高、副高)和中初级人才(本科及以上),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;属于以下特殊群体的,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限制:
①申请人、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优待、优抚对象;
②申请人、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;
(3)申请人、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,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;
(4)申请人、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、全成本房、社会微利房、全成本微利房、经济适用住房、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,未享受过人才购房补贴、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;因违法行为被终止发放购房补贴的,视为已享受购房优惠政策;
(5)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,申请人的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;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(配偶)父母可以且只能列为安居型商品房共同申请人,申请人(配偶)父母未离异的,不得单独一方列为安居型商品房共同申请人;申请人成年子女不能列为安居型商品房共同申请人。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,可以个人名义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。
正常情况下没有什么影响的,但是每个人的地方政策和村里待遇不一样,比如女方户口不在男方家就不能享受到村里年底分红,在农村分地没有分到地。当地政策对置顶村镇有相应补助补贴等等这些都没有办法享受到,如果以上这些都没有的话那么女方户口在不在男方家都无所谓的。
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没有太大的影响,孩子可以随父母任意一方落户口。
但个别城市申请保障房需要家庭全体成员都具有当地户籍。
以深圳市为例
一、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:符合下列全部条件,可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:
(1)申请人、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;申请人配偶属现役军人的,可以不受户籍限制;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,视为具有本市户籍;
(2)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;人才安居政策中规定的领军人才、新引进高级人才(2010年5月14日后引进的正高、副高)和中初级人才(本科及以上),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;属于以下特殊群体的,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限制:
①申请人、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优待、优抚对象;
②申请人、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;
(3)申请人、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,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;
(4)申请人、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、全成本房、社会微利房、全成本微利房、经济适用住房、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,未享受过人才购房补贴、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;因违法行为被终止发放购房补贴的,视为已享受购房优惠政策;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夫妻感情不和有什么影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夫妻感情不和有什么影响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